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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师范大学学生“小岛奖学金”评选办æ³�

青海师范大学学生“小岛奖学金”评选办æ³�

 

“小岛奖学金”是由日本友äº�小岛镣次éƒ�先生在我省高校设立的奖项,旨在奖励在校德才兼优的普通本科学生,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ã€�根据ã€�青海çœ�普通高等学校学ç”�“小岛奖学金â€�实施办法》规å®�和教育厅相关要求,结å��《青海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,特制定本办法ã€�

一、评选对è±�

我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ã€�

二、评选名é¢�

普通本科学ç”�6名,高水平运动队2å��ã€�

ä¸�、奖励金é¢�

按教育厅规定执行ã€�

å›�、评选条ä»�

1.热爱祖国ï¼�热爱人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乐于助äº�ï¼�

2.遵守宪法ã€�法律å’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åº�,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,无违纪行ä¸�ï¼�

3.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、勤奋钻研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评选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0%且无补考或重修ï¼�

4.评选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实践考评成绩85分以上;

5.曾获得学校全优一等奖学金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的学生å’�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优å…�评选;

6.曾获å¾�“小岛奖学金”的学生不再推荐ã€�

äº�、评选程åº�

1.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ç»�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,形成拟获奖名单,åœ�学院范围公示(不少于3天)征求意见ï¼�

2.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组织学生填写ã€�青海省高等学校学ç”�â€�小岛奖学é‡�â€�申请è¡�ã€�ï¼�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é€�学生工作å¤�ï¼�

3.学生工作处复审后,组织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确定拟获奖人员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,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同时上报教育厅审批ï¼�

4.由小岛镣次郎委托人和教育åŽ�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ï¼�

å…�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学生工作å¤�负责解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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